农业部日前宣布第2289号通告,为包管农产品质量宁静和生态情况宁静,凭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宁静法》和《农药治理条例》相关划定,在果真征求意见的基础上,我部决定对杀扑磷等3种农药接纳以下治理步伐。
现通告如下:
一、自2015年10月1日起,取消杀扑磷在柑橘树上的挂号,禁止杀扑磷在柑橘树上使用。
二、自2015年10月1日起,将溴甲烷、氯化苦的挂号使用规模和施用要领变换为土壤熏蒸,取消除土壤熏蒸外的其他挂号。溴甲烷、氯化苦应在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使用。
---农业部
2015.10.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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